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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审结果公示

2021-05-25 17:26 中国发展网
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 全国供应链

摘要:北京、上海、张家港、杭州、宁波、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青岛、武汉、广州、深圳十个城市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宝供物流、京东、传化智联、海尔卡奥斯、汇通达、南京医药、怡亚通、江苏物润船联等100家企业入选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0家示范企业名单。

中国发展网讯  5月24日,商务部网站公示了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审结果。

通知显示,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要求,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了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个示范城市、100家示范企业。

其中,北京、上海、张家港、杭州、宁波、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青岛、武汉、广州、深圳十个城市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宝供物流、京东、传化智联、海尔卡奥斯、汇通达、南京医药、怡亚通、江苏物润船联等100家企业入选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0家示范企业名单。

据悉,113号文是2020年4月10日由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 113号文中明确,试点工作要在原有试点任务基础上,重点加强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供应链安全建设。

试点城市要将供应链安全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产业供应链的分析与评估,厘清供应链关键节点、重要设施和主要一、二级供应商等情况及地域分布,排查供应链风险点,优化产业供应链布局。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产业的信息沟通、设施联通、物流畅通、资金融通、人员流通、政务联动等协同机制,研究建立基于事件的产业供应链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重点产业和区域的风险预警管理。

试点企业要增强供应链风险防范意识,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供应链安全防控措施。把供应链安全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制定和实施供应链多元化发展战略,着力在网络布局、流程管控、物流保障、应急储备、技术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增强供应链弹性,提升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促进供应链全链条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

试点城市要加大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应用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供应链管理技术和模式,加快数字化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推动智慧物流园区、智能仓储、智能货柜和供应链技术创新平台的科学规划与布局,补齐供应链硬件设施短板。

试点企业要主动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生产、流通、消费模式变化,加快物联网、大数据、边缘计算、区块链、5G、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集成应用,加强数据标准统一和资源线上对接,推广应用在线采购、车货匹配、云仓储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供应链即时、可视、可感知,提高供应链整体应变能力和协同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数字化平台,开放共享供应链智能化技术与应用,积极推广云制造、云服务平台,赋能中小企业。

(三)促进稳定全球供应链。

试点城市要积极促进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贸易伙伴的沟通协调,着力保订单、保履约、保市场,全力支持外贸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要订单,促进全球供应链开放、稳定、安全。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展会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投资促进和招商工作,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

试点企业要努力克服困难,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按时按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订单。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在重大项目中的协同与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探索建立高效安全的物流枢纽和通道,优化、整合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资源。稳妥有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优化国别产业布局,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进一步提高我供应链全球化能力和水平。

(四)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部署,推动产业供应链向贫困地区延伸,因地制宜支援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就业,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聚焦重点帮扶领域、优势特色产业供应链薄弱环节,着力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试点企业要积极推动资源、项目、用工等积极向贫困地区倾斜,发挥技术、渠道、市场等优势,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中药材、矿产、生态等资源市场开发力度,带动贫困地区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和就业增长,增强贫困地区经济“造血”功能。涉农相关企业要大力发展农产品集采配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设备,促进与农户(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加快构建集智慧农业、电商平台、智慧物流为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商品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五)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企业。

支持试点企业基于真实交易场景,根据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和预付款融资。提高企业应收账款的透明度和标准化,持票企业可通过贴现、标准化票据融资。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用于向中小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中小企业流动性压力和融资成本。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对接,推动供应链上的资金、信息、物流等数字化和可控化,为链条上的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金融机构要创新供应链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基于核心企业、真实交易行为、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风险评估体系,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快速响应企业的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需求。

金融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相关的资产证券化、提供资管产品等表外融资服务,应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保护,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行为。非金融机构不得借供应链之名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规避宏观调控管理。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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