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目标匹配
摘要: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易发、多发期,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仍需持续治理。一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仍较突出。二是个别食品类别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 季晓莉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相关数据报告,显示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聚焦重点食品种类、重点区域场所、重点安全指标,持续加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等任务695万余批次,食品检验量达到4.97批次/千人,超额完成“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的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目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三年全覆盖”年度任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风险线索,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是严防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食品民生商品“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参与企业超过1.7万家,带动上下游、产供销迅速衔接,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及时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全年各地共排查涉疫食品13896吨,涉疫食品基本得到有效管控。应时所需快速建设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初步建成上线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推动31个省区市全部实现与全国平台的数据对接。电话访问食品企业1021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制定临时加贴中文标识措施,帮助解决疫情期间出口食品转内销难题。
三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行动”,进一步梳理细化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落实的五个方面责任。全年累计在线监督抽考食品生产企业14万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1.5万人,抽考总体合格率达97.8%,满意度达95%。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组织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建立全国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查询平台。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62万件,罚没款27.26亿元,吊销许可证776件,移送公安机关3490件,从业资格限制74411人,查办“邢台特大跨区域生产销售伪劣香油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市场上销售的全部34大类食品,按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组织食品抽样、检验。覆盖生产、流通、餐饮不同环节,城市、乡村不同区域,线上、线下和国产、进口不同渠道,全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38万余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1%,与2019年基本持平。
抽检数据显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从食品类别看,日常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等30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其中,乳制品、饼干、调味品等13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低于1%。从食品业态看,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的占市场份额较大的生产企业食品不合格率为0.58%,低于总体不合格率1.73个百分点;占市场份额较大的经营企业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0.81%,低于总体不合格率1.50个百分点;消费者购物主要渠道之一的网购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30%,与总体不合格率持平。
同时,抽检数据还显示,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易发、多发期,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仍需持续治理。一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仍较突出。食品因微生物污染超标抽检不合格率为2.83%,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23.0%。食品因农兽药残留超标抽检不合格率为1.79%,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35.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抽检不合格率为0.98%,虽然处于持续下降状态,但食品添加剂“双超”在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中的占比仍达16.2%。二是个别食品类别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小餐饮、小吃店等抽检力度,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5.99%,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污染,呈现餐饮单位规模越小、抽检不合格率越高的趋势;蔬菜制品抽检不合格率为3.45%,主要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均衡推进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落实,以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十四五”:推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达1500万家,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7.2万家。2020年GDP十余万亿元。食品产业虽高度发展,但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完善、大中小企业发展不平衡、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不足、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国际竞争力不足等问题。食品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落实好食品安全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确保食品生产持续合规,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创新研发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水平,以乳制品、肉制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四是强化社会共治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提升质量标准,鼓励科研机构参与食品研发创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通过社会共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季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