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打造更优更强营商环境
摘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多个部门做到了完善外商投资服务,发挥贸易平台作用,提高商事活动效率,投资贸易更加便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便利企业准入,便捷产品准入,简政放权更加充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竞争执法,加强产权保护,执法司法更加有效;有效推行帮扶措施,持续提升注册、登记等审查效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政务服务更加全面。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 季晓莉
2020年至今,我国多个部门持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迈出坚实步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多个部门做到了完善外商投资服务,发挥贸易平台作用,提高商事活动效率,投资贸易更加便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便利企业准入,便捷产品准入,简政放权更加充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竞争执法,加强产权保护,执法司法更加有效;有效推行帮扶措施,持续提升注册、登记等审查效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政务服务更加全面。
在国际方面,各部门通过国际会议、论坛等形式加强多双边交流,促进理解共识;积极参与国际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跨境侵权假冒犯罪;参与制定、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规则,全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锐意推动“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重要职责,2020年该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全系统锐意创新推动“放管服”的改革。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的目标。企业平均的开办时间压缩到了4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注销在线办理,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范围,在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全覆盖的试点,推动试点的经验复制推广。实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的应用,推动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功能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信息”应用,不断地拓宽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场景。
二是放宽产品的准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放了建筑用的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播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来实施审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压缩强制性认证目录。
三是推进复工复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推出700多项帮扶政策,发布健康码国家标准。加强防疫物资国内外标准比对,精简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认证程序,为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854万台(件),检测防疫物资35万批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督促退还企业多收费用52亿元。
四是严格竞争执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严厉查处原料药垄断、虚假交易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集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办结垄断案件10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371件、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473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对 2019 年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 107 万件,废止修订近 6000 件。
五是优化监管方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5个部门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涵盖35个抽查领域、74个抽查事项。建成并运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98.2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过去的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主线,促进保护成效显著提升。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细化133项重点工作任务,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信息报送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党委、政府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21年4月,全国30个省(区、市)印发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文件,属地责任进一步压实。
二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进一步严格。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完成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设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积极推进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做好《专利审查指南》《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工作。
三是执法保护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五项标准指南,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工作体系,推进执法标准协调统一。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超过4.2万件,同比增长了9.9%。
四是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加大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截至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了4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2家快速维权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指导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设立了10家地方分中心。
五是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等典型案例,加强示范报道。围绕打击涉疫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等专项工作,开展多轮次宣传报道,有效回应关切。及时解读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普法宣传。
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14位。
商务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商务部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磋商。在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方面,我国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瑞士等重要的经贸伙伴间保持定期沟通,涉及彼此关注的所有知识产权领域;政府部门、产业界、商协会和专家学者全面参与。通过坦诚交流,推动解决彼此关注,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另外,我国还积极参加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一带一路”、“金砖五国”等多边渠道的知识产权交流,推动国际贸易顺畅进行。在知识产权对外磋商方面,我国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就是RCEP,RCEP中包含了一个高水平的、内容详尽的知识产权章节。统一的知识产权规则,提升了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了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商务部还成功签署了《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这个协定保护水平高,覆盖面广,涉及500多个中欧双方的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加强了中欧的经贸合作。此外,商务部还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维权,2020年通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对外发布知识产权预警信息12186篇,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及时的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信息。
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方面,商务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取消商务领域外资企业的审批备案;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商务部修订发布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限制性措施分别缩减到33条和30条;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条目增加10%以上;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在加大贸易便利化方面,商务部持续推进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截至2020年1月,全面完成贸易便利化协定各项规定、各类措施的落实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推出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科学调整进出口管理目录,持续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简化通关手续、优化口岸作业模式,不断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费用,不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在自贸试验区创新试点方面,商务部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创新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金融功能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自贸试验区改革赋权力度,推动自贸区、试验区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员往来更加便捷。
未来,商务部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协调和国际合作,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季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