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实施三项政策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摘要:对陕西省原5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每个县每年安排600亩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共计3.36万亩。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苟俊报道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加紧实施三项涉农用地政策,开通涉农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采取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加快项目用地组件报批,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在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以“服务涉农企业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季度恳谈会期间,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安康市推进乡村振兴调研情况和部分涉农企业提出的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详细解读了涉农用地相关支持政策。
支持乡村振兴,保障新增建设用地
陕西在编制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优化村庄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每年单列安排5%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对陕西省原5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每个县每年安排600亩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共计3.36万亩。
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此前,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已联合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提出畜禽水产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0亩。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今年1月底,国家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鼓励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涉农用地政策,对涉及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农业产业用地,采取双周报告、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工作。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