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县:多措并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迎春风
摘要:百年梦圆,于都县在2020年成功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小康。新的征程即将开启,百万于都儿女同样期盼着与全国同步进入现代化。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罗丽红 记者华斌报道 “种地的农民也有养老钱领了。”在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春风如约而至,让百万于都儿女倍感幸福。100元的最低缴费虽然不高,可在此前,仍让有些困难群众望而却步。
春到:百分百的兜底保障
“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于都县委县政府对于民生支出向来大气。早在2010年,该县就由省、县财政按8:2的负担比例,为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保险费100元,迈出了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制度的第一步。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进,于都县将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已扎二女户夫妇、重大疾病患者及家庭成员和因灾全倒户家庭成员等六类特殊群体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于2012年出台《于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政府代缴申报细则》,明确了特殊群体身份的认定部门,规范了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特殊群体参保政府代缴制度。
2015年进入精准扶贫攻坚期,于都县在原来六类特殊群体的基础上,按照“不重复、不中断、全覆盖”的原则,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贫困群众逐步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县财政根据代缴人数每年将代缴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推进县贫困群体参保缴费政府代缴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2015年至2020年累计为435447人次,代缴保险费共计4440.79万元,代缴率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清零”目标。
春来:固院社区幸福多
位于于都县的梓山镇固院社区是红军曾经走过的地方,对于这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刘西江来说,他的幸福早早有了“根源”。今年72岁的刘西江家中共有5口人,自己因骨瘤压迫神经导致下肢瘫痪,早在2009年就丧失了劳动力,家里的顶梁柱儿子也在2016年因一场意外去世,留下两个老人和孤儿寡母,生活一度艰难。在贫苦的日子里,老俩口每月200余元的养老金就成了这个家庭基本生活开支的“保障金”。目前,儿媳养老保险费也是由政府代缴的。
同样的幸福也在70岁的老人李连香身上呈现。李连香是改嫁到固院社区的,因没有生育自己的子女,老伴在十四年前过世后,就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也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李连香在于都县首批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仅一年就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55元到现在的113元。“都说养儿能防老,现在帮我养老的就是政府,每个月准时给钱,我一个人现在也过得很好”李连香对享受的政策很是感恩,并将这份感恩的动力化作了行动,她在村里当“保洁员”,成了最勤快的一个,她负责的区域也是最干净的一片。“政府帮助了我们,我们也要为政府分担点事呀。”老人的质朴的话语让人很是感动。
春满:乡村振兴新期盼
百年梦圆,于都县在2020年成功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小康。新的征程即将开启,百万于都儿女同样期盼着与全国同步进入现代化。
政策能否延续是他们的首个期盼。部分贫困户由于政策扶持,短期内达到了脱贫标准,但自身发展能力还很弱,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够,离开了扶持政策很容易返贫。100元的代缴,这份托底的保障,无疑是份满满的幸福。
除了托底之外,待遇的提高也是大家的期盼。目前,江西省最低个人缴费档次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但是,对特殊群体还暂时保留原有的最低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因为特殊群体的政府代缴标准低,其待遇领取标准相应也低。“希望我们也同大家一样,领到足额的养老钱。”这是困难群众共同的心声。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