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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防协会及21家会员单位价格垄断被罚940万

2021-02-04 23:05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海南省消防协会

摘要:为规范成员单位行为,检测协会向21家会员单位各收取3万元履约保证金,共计63万元。如果会员单位违约、出现恶性竞争行为,协会将扣除其中2万元保证金。

中国经济导报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2月2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海南省消防协会及21家会员单位因达成并实施固定、变更消防安全技术检测价格垄断协议,合计被罚940多万元。

这起案件的线索来源于国务院督查组的一次实地督查。督查组发现,海南省消防总队曾于2015年向物价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标准价格的申请,物价部门明确答复检测行业属于竞争行业,应由市场自由定价。但是海南省消防协会仍制定了行业标准价格,并要求相关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据了解,2017年,海南省消防协会内设机构——消防维保检测行业分会起草了《自律公约》等3份协议,要求从2017年7月20日起检测收费按统一标准(即自律价)执行,对海南省消防协会的会员可按标准的80%计费。同时要求各会员单位不盲目压价,提供服务时不低于自律价或用其他方式变相低于自律价。为规范成员单位行为,检测协会向21家会员单位各收取3万元履约保证金,共计63万元。如果会员单位违约、出现恶性竞争行为,协会将扣除其中2万元保证金。

2019年9月12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该局认为,检测分会的21家会员单位共同达成的协议,排除、限制了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行业市场的价格竞争,属于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如果违反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销售额1%~10%的罚款。由于21家会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是在检测分会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实施垄断协议的主观意愿不强,有部分业务收费价格未按自律价格执行,违法情节较轻,因此21家企业均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

据了解,在本案中,检测分会起草垄断协议,并对协议的达成起到了组织者的作用,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在调查过程中,海南省消防协会积极配合调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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