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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率先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六种情形将认定为涉嫌性别歧视

2021-01-19 21:49 中国发展网

摘要:如广告中含有性暗示,对人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等情形,物化人的形象、身体、贬低人的能力和作用、刻意突出女性的从属角色和地位等。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深圳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七个部门联合率先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以下简称“《审视指南》”),填补了我国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空白。

据了解,近年来,广告性别歧视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审视指南》首次明确了涉嫌广告性别歧视的六种认定情形,如广告中含有性暗示,对人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等情形,物化人的形象、身体、贬低人的能力和作用、刻意突出女性的从属角色和地位等。

《审视指南》创建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机制。如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2345)、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电话:12338)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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