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上高县:利用“一二三”帮助贫困群众稳岗就业
摘要:建好一本台账,实施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库,每年年初,对全乡11个村162户37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对贫困劳动力情况、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岗位安置和就业培训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为精细化提供就业服务,实现精准就业打下基础。
中国发展网讯 宜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高县专场发布会日前举行,上高县塔下乡党委副书记 晏斯夏就该乡如何帮助贫困群众稳岗就业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晏斯夏表示,在解决贫困群众就业问题上,塔下乡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主要的经验做法归纳为“一二三”。
建好一本台账,实施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库,每年年初,对全乡11个村162户37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对贫困劳动力情况、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岗位安置和就业培训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为精细化提供就业服务,实现精准就业打下基础。目前,全乡贫困人口中普通劳动力116人,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90人;因重度残疾或年老只能在家务农18人,需照顾家庭无法务工的13人。
做好二项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更好就业。首先是岗位信息宣传到户。乡党委号召党员干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通过微信推送、电话沟通和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入户“面对面”宣传企业招聘信息等方法,帮助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目前,该乡贫困劳动力县外务工28人,县内进城进厂务工和打零工的103人,基本实现了想就业的都有岗位就业。其次是就业培训精准到人。根据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需求,主动对接相关培训部门,开展种植、养殖、电焊、叉车等实用技能培训,助力就业扶贫。
落实三大政策,增加贫困劳动力就业收入。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大力开发保洁员、乡村道路养护员、山林水库巡查员等公益性岗位,全乡共安置贫困弱劳动力44人,人均增收2400元以上。落实返岗务工奖补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返岗就业的贫困劳力,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奖补,以此调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性,全乡共发放奖补资金2.6万元。落实交通补贴政策。以村为单位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审定,按照省内县外300元、省外5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全乡共发放资金1.3万元。截至目前,塔下乡实现了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就业。2020年全乡贫困劳动力工资性收入总额为302万元,占贫困户收入总额的55.8%。 (张亚静)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