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经 正文

吉林靖宇农商行被罚20万元:贷款“三查”不尽职,内控执行不到位

2021-01-05 13:21 中国发展网
吉林靖宇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中国发展网 银保监会网站1月5日消息,据白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白山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显示,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内控执行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引发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唐雅丽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