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美卿委员:南沙自贸片区盼望税收支持
摘要: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将继续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尤其关注广州南沙自贸片区的发展,积极建言发声,争取广州南沙自贸片区鼓励类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 | 皮泽红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其中,南沙自贸区还叠加保税港区、国家新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优势,要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的承载区,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自贸区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但广州南沙相对缺乏区域税收政策支持。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将继续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尤其关注广州南沙自贸片区的发展,积极建言发声,争取广州南沙自贸片区鼓励类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目前,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均执行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且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企业还适用“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过渡性税收优惠。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前海自贸区企业数量达17.5万户,横琴自贸区企业数量达46.1万户,企业地理密度分别为0.55万户/平方公里、1.65万户/平方公里,远远高于南沙的727户/平方公里。2018年南沙自贸区实现税收收入39亿元,远远低于横琴自贸片区的181亿元和前海自贸区的446亿元。广州南沙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的劣势,影响了吸引先进产业和企业落户的竞争力。因此,翟美卿建议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适用同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她建议,在产业目录有所侧重和差别的基础上,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同等适用15%税率企业所得税。“自贸试验区肩负改革创新的使命,既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界限内创新推出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举措,也要在税收政策制度先行先试方面下功夫。”
翟美卿认为,相较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主打牌是深化与港澳的经济合作,南沙自贸区与前海自贸区、横琴自贸区均毗邻港澳,广东省委对南沙自贸区的定位是国际航运中心、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
她建议结合南沙自贸区的发展定位制定产业目录,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同等适用15%税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但产业目录有所侧重和差别,以适应三个片区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应适时将自贸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
一是推动区域优惠向产业优惠转变。区域税收优惠容易产生“税收洼地”,形成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分离。适时将自贸区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大湾区产业优惠政策,契合了整个大湾区的规划,湾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都是受益对象,有一定的普惠性。
二是推进与港澳规则对接。目前除了法定减免税外,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与香港、澳门所得税相比税负偏高。大湾区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已通过财政补贴解决,大湾区产业目录企业若能适用15%税率,则可一定程度上实现内地两个所得税税负与港澳接近,有利于湾区资本、人才等要素流动。
三是促进大湾区内地9市产业优势互补。通过制定湾区各城市的“动态产业目录”,例如深圳重点发展金融、互联网、通信制造等产业,广州重点支持汽车制造、物流运输、融资租赁、人工智能等产业,可实行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减少湾区城市间的产业同质竞争。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