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建议:“国安法官”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
摘要:叶国谦又说,香港有言论自由,公务员可以用个人身份批评特区政府,但如果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就是违反《公务员守则》。
据香港《大公报》6月9日报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今日(8日)在电台节目表示,香港公务员在广义上同时是“国家干部”,公务员与特区政府有雇佣关系,需要执行政府决策,特区政府作出决定时,不会违背中央决定,因此本港公务员同时是国家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并无问题。
叶国谦又说,香港有言论自由,公务员可以用个人身份批评特区政府,但如果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就是违反《公务员守则》。
至于“港区国安法”,叶国谦认为,立法后有必要另设机构负责执行,并设立专门法庭审理相关案件。他建议参考现时首席法官委任制度,日后专门法庭的法官,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并由特首委任,才能达致有效的平衡点。
来源:观察者网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