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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4省份各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3亿元,总计42亿元

2020-05-12 17:36 中国发展网
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 脱贫攻坚

摘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财政管理、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等三项进行考核激励。其中,14个省份各获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亿元的奖励,总计42亿元。

中国发展网讯  国新办1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财政管理、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等三项进行考核激励。其中,14个省份各获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亿元的奖励,总计42亿元。

许宏才介绍,财政部等评出了对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好的10个先进地区,这10个先进地区包括:北京、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云南、陕西。在这10个先进地区参照考核办法,还评选推荐了18个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浙江省衢州市、瑞安市,安徽省合肥市、广德市,河南省郑州市、滑县,湖北省荆门市、随州市曾都区,湖南省长沙市、石门县,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龙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镇雄县,陕西省西安市、富平县。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安排预算资金对这些市县进行奖励,在资金额度安排上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财政部还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2019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区,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通过考核,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14个地区获得奖励。

这14个省份的共同特点是“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较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总体到位,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三精准”总体水平较高,群众满意度比较高,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比较少,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上述14个省份各奖励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亿元,总计42亿元。

此外,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促进就业先进地区的评选,这项评选中有5个省份获得了先进称号,包括江苏、河南、广东、广西、贵州。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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