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释放价格政策利好 减轻企业负担
摘要:降低企业取暖成本。疫情防控期间,对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企业,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热,报停期间供热费用予以返还,返还费用按报停天数计算,供热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热企业向用户返还停热期间费用。截止目前三家供热公司共受理非居民用户退费24户,退费金额约30000元。
中国发展网讯 刘慧、记者殷晓旭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疫情期间价格政策通知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山东省商河县发展改革局准确解读文件中规定,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确保疫情期间各项价格政策落到实处。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用户的电价水平,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全县约1.6万户企业享受到电价优惠政策,每月节省费用约150万元。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2月22日至6月30日,由现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18元调整为2.81 元,要求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全县共有127家企业享受降价优惠,截至目前,节约费用约300万元。
降低企业取暖成本。疫情防控期间,对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企业,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热,报停期间供热费用予以返还,返还费用按报停天数计算,供热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热企业向用户返还停热期间费用。截止目前三家供热公司共受理非居民用户退费24户,退费金额约30000元。
落实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及相关行业用户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
降低医疗卫生机构用水用气取暖费用负担。对商河县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期间用水、气、暖费用给予优惠,截止目前,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节约费用约150000元。
下一步,商河县发展改革局将继续发挥部门职能,确保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