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摘要: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草案)》并指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国最早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省级政府,上海要最大限度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4月13日 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龚正今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草案)》并指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国最早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省级政府,上海要最大限度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要以公开促监督、促规范,抓紧完善各领域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操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指出,要瞄准全球公共卫生发展方向,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实现疾病预防控制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要大力推进硬件设施升级,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依法治理,建设协同高效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