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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责险”初心管的是诚实的过失瑞幸“造假”初心何在

2020-04-17 20:0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董责险 瑞幸 财务造假

摘要:结合瑞幸个案,北大光华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希薇撰文,从学术角度,探讨“董责险”的设立初衷,以及它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

编者按

4月5日,针对瑞幸咖啡涉嫌22亿元财务造假一事,瑞幸咖啡董事长陆正耀在微信朋友圈发文致歉。中国平安此前回应瑞幸投保董责险事宜称,“已收到理赔申请,正在进一步处理中”。4月7日晚间消息,美股开盘前夕,瑞幸咖啡宣布停牌,此前瑞幸已向相关保险公司提出了董责险理赔申请。人们不禁要问:财务造假的责任,保险管赔吗?结合瑞幸个案,北大光华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希薇撰文,从学术角度,探讨“董责险”的设立初衷,以及它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

易希薇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乏见到一些老烟民,买完医疗险后,长舒一口气,抽烟抽得更凶,因为,反正这下生病有人管赔了!而对保险公司来说,由于不可能对买保险的人进行24小时全天候彻底的监控,这种由合同完成后的双方信息不对称性引发的损失,就被称作“道德风险”。同样地,如果有一个“董责险”能给财务丑闻的董事、高管、监事保险,那岂不是买完保险以后,“董监高”们都更无后顾之忧地去干坏事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保险呢?

“董责险”设立的初衷是什么?这样的一个保险,在公司治理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财务造假的责任,这个保险管赔吗?

首先,“董责险”全称是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它是董事、监事及高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大家看到“不当行为”四个字时,可能心理一咯噔,想这不是实锤了么,你看,不当行为也管赔。不过需要澄清的是,这里的“不当行为”,是指诚实的管理团队的“过失行为”,而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所以在瑞幸咖啡这件事情中,能否理赔的关键在于证券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的最终定性。一般而言,如果是故意的财务造假和会计违规,保险公司对董责险恐怕很难理赔。

那么大家可能会好奇,这样一个董责险设立的初衷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董责险起源于美国,随着1993年证券法的通过,美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需要承担的风险增加,在此背景下开启了该险种的先河。而在中国2002年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赔偿责任后,中国上市公司首次引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它出现以后,学术界对它的作用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叫“管理层激励假说”。在公司治理的研究中有一个经典难题,就是股东可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自己投资组合的风险,而管理团队的绩效收入只能取决于他们所工作的这一家公司,所以股东保持风险中立,管理层倾向于风险厌恶,更可能拒绝一些风险较高但有价值的项目。而董责险的存在,可以通过将管理团队“诚实”的过失风险转移,降低管理团队的风险厌恶,激发他们履职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公司价值。这对公司创新的影响尤其重要,因为管理者风险容忍是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

第二种看法是“外部监督假说”。保险公司拥有专业团队,对承保企业治理水平和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因此,保险公司既存在对承保公司的关注动机,又具备监督承保公司的专业能力,可以有效发挥对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作用。无论是企业投保前或是投保后,保险公司都会运用一系列举措来监督企业的商业行为,确保企业管理层的决策从保障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减少企业被诉讼的风险。

第三种看法是“道德风险假说”。这种观点认为,董责险能够帮助管理者规避诉讼风险和降低诉讼成本,会使得管理者更无后顾之忧地去进行投机行为。研究发现由于保险机构的赔偿降低了投资者诉讼的震慑作用,管理者会推进公司非相关并购的业务,以便从中获取私益。高管也可能进行更多短贷长投,从而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大股东也可能通过为高管购买董责险,帮助高管转移诉讼风险,进而促进高管的“合谋”意愿。有研究就发现,大股东通过为高管购买董责险,驱使管理者与其一起违规操纵公司股价,获取私利。

那么这三种观点哪一种更靠谱呢?

现实情况往往比理论模型复杂得多。很多时候,工具的效果要看如何使用。比如在公司治理中我们广为熟悉的一项工具,为高管团队授予期权或者股权,使得高管团队和股东的利益趋同,从而激励高管做出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战略选择,这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项“好工具”。然而,不久前美股熔断频发下波音公司的暴跌,恰恰暴露了期权授予/股权授予这一“好工具”的坏用途:波音公司的高管不仅将利润频繁地用于股票回购来推高公司股价(注:波音2017年利润84.6亿美元,回购股票92亿美元;2018年利润104.6亿美元,回购股票90亿美元),甚至在经营出现危机的情况下还举债来进行股票回购(注:波音2019年净亏损6.36亿美元,回购股票26.5亿美元)。管理团队这样地“为股东着想”,实在是让人头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么,“道”再如何高回去呢?这也许就是公司治理这个研究领域引人折腰的原因吧。

(作者系北大光华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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