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八方面举措提振消费
摘要:按照要求,江苏将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袁羽钧报道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江苏从促进消费业态有序恢复、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动文旅体育消费重振提质等八个方面拿出具体举措,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为促进消费业态有序恢复,文件要求,全面取消企业商户复工营业限制,不得对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程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以发放消费券、现金补贴、免费开放场馆设施等方式,引导消费需求释放,促进消费市场恢复。
按照要求,江苏将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
文旅体育消费方面,江苏将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景区和文化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控制景区游客规模。面向全省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提振体育消费市场。
江苏提出,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商户经营负担。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疫情期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符合条件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以及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确保企业商户真正受益。自2020年2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设区市,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5个月,减征期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地区,仍可实施降费率政策。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1—3个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