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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天保卫战,号角已吹响

2020-04-09 14:0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苗锋 记者荆文娜 郭建军报道 近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坚决向结构开刀,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山西省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国家下达山西省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争取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11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县(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计划》明确要求,太原、临汾、长治等市按照已批准的压减方案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晋中、吕梁、运城、忻州、阳泉属于“1+30”区域的县(市、区)力争全部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2020年采暖季前,山西省关停淘汰压减焦化产能2000万吨以上。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今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规划区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焦化、铸造企业,“1+30”区域范围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

对“散乱污”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稳定就业、推动创新、促进增收。

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今年10月1日前,山西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

对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加强氨排放管控,并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3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现状评估,6月底前完成针对性整治。

散煤清洁化替代给出时间表

目前,我国煤炭消费主要分布在燃煤发电、冶金炼焦、煤化工、锅炉用煤、民用散煤几个方面,其中,最难监管和操作的主要是大量散煤。《计划》要求,今年10月底前,山西省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8个重点城市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11个设区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晋北区域的大同市平城区、云岗区、云州区,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煤改电、煤改气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实施连片改造,并落实好补贴政策,确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

强化“禁煤区”建设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山西省各市县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严格落实散煤禁烧规定,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依法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避免散煤复烧。

运输结构绿色化提速

机动车污染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全面落实《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20年,山西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全省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达90%以上。

在机动车环保排放监管方面,严格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开展“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并实行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落实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2020年10月底前,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完整车牌号。

加强对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实施“黑加油站(点)”动态清零。

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基本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新购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

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

按照《计划》部署,2020年8月底前,山西省关闭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露天矿山,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企业周边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堆场清理。对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门面与道路连接带未硬化区域实施绿化或硬化。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山西省对应急减排及错峰生产清单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6月底前,组织对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况进行评估。8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修订。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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