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管齐下促进汽车消费 鼓励杭州增加小客车车牌投放
摘要:《意见》包括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优化汽车消费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孙弋弋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旨在增强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
该《意见》包括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优化汽车消费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
《意见》提出,加强老旧汽车强制报废管理,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老旧车辆淘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完善报废车辆回收处理体系。组织开展老旧汽车使用年限、安全、排放等检查,确保应报废的车辆及时报废。到2021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30%以上,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每辆车浙江省财政给予1万元补助。到2020年和2022年底前,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分别达25%以上和50%以上;到2022年底前,道路客运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的淘汰率达20%以上。
《意见》指出,鼓励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支持汽车企业提高产销率。鼓励杭州市继续增加小客车车牌投放指标,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万个指标的情况下,2020年继续保持等量投放指标,研究逐步放宽小客车限购政策。鼓励各地研究“汽车下乡”补助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引导农村居民将报废三轮汽车补助用于购买汽车。鼓励各地结合老旧车辆淘汰报废更新,研究制定汽车消费促进政策,提高汽车产销率,增强浙江汽车市场竞争能力。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