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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2020-02-27 17:55 中国新闻网
税务总局 新冠肺炎

摘要: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中新网客户端2月27日电(李金磊) 国家税务总局27日表示,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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