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1月份CPI同比上涨5.4% 环比上涨1.4%
摘要: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4%;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0%。
中国发展网讯 2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1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4%。其中,城市上涨5.1%,农村上涨6.3%;食品价格上涨20.6%,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7.7%,服务价格上涨1.5%。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4%;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0%。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表示,1月份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9个百分点,既有春节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因素,也有今年与去年春节错月、去年对比基数较低的因素。从环比看,CPI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1.4%,主要是受春节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素影响。
董莉娟表示,1月份,湖北CPI环比上涨1.5%,同比上涨5.5%,涨幅与全国大体相当,反映了当地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取得积极成效。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5.2%,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4.52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76.7%,影响CPI上涨约3.3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16.0%,影响CPI上涨约2.7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7.1%,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8%,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5.0%,影响CPI下降约0.0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全部上涨。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4.8%、2.3%和2.2%,交通和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9%和0.6%,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5%和0.2%。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3.1%,影响CPI上涨约1.01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5.3%,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6.1%,影响CPI上涨约0.4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8.5%,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5%,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3.2%,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8%,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均上涨1.4%,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6%和0.2%;居住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下降0.5%。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