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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奖罚分明”,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2020-01-16 09:4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山西 生态环境改革

摘要:步入2020年,为了全面释放“绿色驱动力”,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精准发力,不放过生态环境改革的每一个角落。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 | 荆文娜  崔志强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四大结构突出矛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并通过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环境监管,倒逼传统产业升级,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倒逼“两高”企业转型。

目标明确

步入2020年,为了全面释放“绿色驱动力”,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精准发力,不放过生态环境改革的每一个角落。

《意见》提出,对高科技和新兴产业优先享用重污染企业通过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腾出的排污权。发挥“三线一单”区域空间管控作用,优先支持焦化、钢铁等重点产业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城镇下风向工业园区转移。优先支持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数字产业、生物产业等高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入驻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上述产业和项目,优先保障污染物总量指标,并将现行的总量指标由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投产前取得;优先享用重污染企业通过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腾出的排污权。对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不大于3吨/年,废水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大于1吨/年和氨氮不大于0.5吨/年的项目,直接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是否能留住人,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此次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控制在河流谷地、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的区域布局重污染项目。以推动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环评为重点,全力推进山西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工作,发挥其调结构、控规模、优布局作用,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落地提供支撑。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控制在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河流谷地,“黄河、长城、太行”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的区域布局重污染项目,加速产业规模与生态承载空间均衡发展。

另外,能吸引资源聚集的还有项目。山西省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协作,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有色金属、绿色建材、特色轻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煤炭、电力、焦化、钢铁等绿色传统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全方位、全过程做好要素配套、服务保障和分析调度工作。尤其对山西省重点工程和对该省经济发展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好项目、大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服务,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项目办理进度,采取政策扶持、专家咨询、集体会商等措施,高效服务项目开工建设。

除此之外,倒逼规模小、结构散、产业链短、污染较重的企业退出,支持铝镁铜深加工等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也是此次《意见》的目标之一。具体为提升忻州法兰、晋中玛钢、晋城铸造、阳泉耐火、怀仁建筑陶瓷和祁县玻璃等特色产业规模提档、产业集聚,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建特色产业集聚区,提升山西省特色产业整体竞争力。

服务到位

营商环境始终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为环保企业营造便利的营商环境始终不遗余力,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办事窗口服务质量。推动网上“不见面”审批,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开展并联审批,将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严格环评中介市场监管,规范涉企服务事项。对山西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产业中编制报告表、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还鼓励民营企业优化重组、转型升级。对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实施定向精准帮扶,及时解决好民营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问题。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加快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在达标排放基础上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水平。对于所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现有项目未完成污染防治提标改造任务和居民搬迁任务未落实的,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承诺在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完成,其项目环评先行受理审批。未按承诺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不得投产。

此外,山西省鼓励重点产业向工业类开发区转移,在环评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在满足生态保护红线和空间开发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山西省焦化、钢铁、化工等重点产业,向大气扩散条件好、环境承载能力强、人口密度低、经济欠发达、可以实现资源和产业互补并符合当地发展布局区域的工业类开发区转移,用“飞地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并在工业增加值、税收分配等方面实行共享机制,扭转目前山西省产业布局不合理的现状。对符合此类发展模式的项目在环评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

奖惩分明

奖惩分明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在这一问题上,此次《意见》也做到了事无巨细。

《意见》明确,坚持破立并举,落实山西省委关于传统产业做优做绿的有关要求,支持焦化行业通过压减产能、淘汰整合、提质升级,实现先进焦炉占比快速提升,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高端利用,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发展,污染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对于主动向资源承载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好等区域转移、提前完成淘汰任务、提档升级改造的大机焦项目在环评审批、总量配置和大气资金方面给予倾斜,积极推进山西省建设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

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山西省对城市建成区新增的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城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推动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全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采用铁路运输。到2020年,山西省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煤炭、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对铁路运输能力同比增加30%以上的企业,优先列入环保“领跑者”名录。

不仅如此,山西省还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奖”与“罚”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山西省对于主观恶意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采取停产、关闭等严厉措施。同时也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式管理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科学规范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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