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政研王佳:加强财政金融手段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摘要: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能帮助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实现电网大规模调峰和跨季节、跨地域储能,加速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低碳化
中国发展网讯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能帮助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实现电网大规模调峰和跨季节、跨地域储能,加速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低碳化。
近年来,我国制氢方式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多元化制氢方式拓展,氢能应用从原料属性逐步向能源属性转型,氢能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但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还面临氢能供需区域错配、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强、终端应用成本较高、以及先进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有待验证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一般性投资难以形成对培育打造氢能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能级跃升的稳定、持续性支撑。”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氢燃料电池总监王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需要依靠财政和金融手段加大对产业融合与科技创新的投入,发挥价值驱动和战略引领作用,为前瞻性、战略性的产业实践提供资金保障。
2019年3月,氢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我国出台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首次明确地提出氢在能源体系当中所占的重要地位。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各地政府不仅回顾了2024年的成果,也对于新一年展开了布局。从各地政府报告中,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高频提及。在今年年初的地方两会上,31个省级行政区中有21个省市将发展氢能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全国两会上,氢能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为氢能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
那么,财政金融如何支持氢能产业的发展?王佳认为,财政和金融支持是产业在发展初期迅速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助力,也是我国在产业培育阶段发挥独特制度优势的政策工具。目前,我国氢能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通过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结合产业链各环节需求匹配适应的支持方式,将有效支撑我国氢能产业发展。
一是创新模式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输氢管道和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是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氢能发挥储能介质属性的关键载体。氢能基础设施初始投资大、技术难度高、回收周期长,需要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有序推动项目初始建设和持续运营。对于新增项目,可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融资模式,匹配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政府资金或政策性金融中长期融资支持,解决产业发展初始投资大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搭建输氢管道网络和加氢站网络体系。对于存量项目,可通过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常态化融资机制、财政运营补贴等措施,保障项目产生持续正向收益,为氢能产业发展疏通主动脉。
二是灵活融资搭建氢能供需交易平台。氢能产业市场规模小、评级低、融资难,氢能上下游产业尚未形成有效的交易机制和协同效应,亟需政策端发力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可充分参考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商品发展经验,建立全国统一的氢能交易平台,同时鼓励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地方交易平台,搭建氢能产业多渠道交易机制。依托交易平台遴选优质主体,设定政策窗口期,在信用评级、信用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通过经营性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财政资金可通过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大力发展保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通过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机制,提升企业资金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投贷联动鼓励多元主体自主研发。氢能产业技术密集且迭代速度快,先进技术的自主化研发水平是推动产业降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对于初创企业,可加大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对氢能的投资力度,鼓励地方出资设立氢能专项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培育企业初期发展和技术转化。对于科技攻关核心企业,可在“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企业评定中适当放宽标准,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科创专项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投贷联动等多种模式,重点支持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和价值转化,为企业开展前瞻技术研发提供融资支持,财政可通过“后奖补”等方式对优质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四是碳交易提升氢能产业链经济效益。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密不可分,节能降碳效益的量化和价值转化是提升氢能经济性的核心举措。应尽快将氢能应用产生的碳减排量纳入全国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同时鼓励地方通过碳普惠等方式,探索氢能进入碳交易市场的灵活机制。此外,受限于我国碳价较低和碳市场机制不健全等因素,氢能产业在发展初期仍需要持续稳定的财政补贴支持。可借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的组织机制,依托城市群等模式鼓励地方联合发展氢能产业,在制氢、用氢两端均给予逐渐退坡的财政补贴,帮助产业快速突破规模化降本的门槛,并逐步用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取代财政补贴,实现产业的自驱式发展。
对于财政金融支持氢能产业的政策建议,王佳提出以下三点:
一是在财政领域,建议给予持续稳定资金支持,提振行业信心。近年来,氢能产业在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政策提供的奖励资金支持下,取得了较快进步,多个地方在氢能领域也出台了氢车高速费减免、车辆购置补贴、运营补贴等多种支持政策,但仍主要集中在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国家示范政策将于2025年12月到期,建议结合氢能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给予持续的财政资金支持,针对场景应用需要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可拓展到制氢、储运等上游环节和更广泛的应用领域,为行业发展稳定信心。
二是在金融领域,建议出台专项金融支持政策,丰富多元化产品。相较于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的支持方式更加灵活,支持领域更加广泛。建议国家出台针对氢能产业发展的专项金融支持政策,在资金期限、信用评级、资金成本等方面对氢能企业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对氢能产业给予优先支持,提供低成本、多种类、易申请的多元化金融产品。
三是在机制搭建方面,建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交易市场,纳入CCER。建议国家相关部委牵头,行业组织和金融机构配合,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氢能交易平台,畅通氢气作为交易产品的国内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市场驱动作用。加速完善氢能在各领域应用的碳减排方法学,将氢能应用产生的减碳量纳入全国自愿碳减排交易市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碳普惠等其他碳减排交易形式,通过碳交易机制有效提升氢能全产业链经济性。
责任编辑: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