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将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发展转型
摘要:此次能源法的出台,填补了能源领域统领性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能源法律体系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兴华表示:“能源发展具有系统性,有一些问题仅仅依靠单行法是不能解决的。”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 王健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这将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发展转型。
此次能源法的出台,填补了能源领域统领性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能源法律体系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兴华表示:“能源发展具有系统性,有一些问题仅仅依靠单行法是不能解决的。”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非常认同:“在原本单行法的规范下,各个能源品种之间各自为战,衔接出现真空。‘双碳’目标下,能源可持续发展是重中之重,亟需一部法律指导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转型。”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信息显示,此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单行法,能源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我国能源领域缺少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亟需填补这一立法空白。
此次通过的能源法共九章,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多个方面。专家认为,制定能源法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法治根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陈兴华指出,中国长期推行能源体制改革,能源领域的市场建设目前已经取得成效,能源法把鼓励多元化投资、保护投资人权益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明确,将提振能源市场的投资信心。
王鹏表示,能源法的出台使得近年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规则法律化,明确了行业的发展方向,更加坚定经营主体的信心,也会使他们对能源的投资更加大胆。
党的十八大以来,能源发展愈加受到重视。制定能源法就是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法治成果,是我国政府中长期能源战略和方针政策的对外宣示,更是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具体来看,能源法突出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导向。“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重要特点,同时我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从能源法的内容来看,这部法律不仅涵盖了能源领域的各个方面,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视和对能源安全的保障。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这一转变反映了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对可再生能源日益重视的态度。
记者注意到,能源法还明确倡导多元化的能源供应结构,强调节约和效率。专家认为,这对石油行业将形成直接影响。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促进清洁低碳发展,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另一方面也鼓励石油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寻求转型,如通过提供低碳技术和服务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法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氢能也是能源的一种,这意味着氢能将具备能源属性,享有规划、开发、利用、应急和储备的权责。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推动氢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