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 “电动贵州”启动上路
摘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26年,贵州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
近日,贵州省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贵州将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紧紧把握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电动贵州”已在路上。
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26年,贵州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全省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2300座以上,充电桩4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桩5万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达到480万千瓦。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
强化公务用车示范引领。2024年起,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无适配车型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力度。2024年起,各市(州)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贵阳市达到100%,鼓励全省农村客运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应用。在城市物流领域推广新能源轻型货车(含厢式运输车),各市(州)要制定具体推广计划,鼓励将中心城区城市物流车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政府购买的涉及用车服务项目,应将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作为重点评审因素。
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卡。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要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卡,推动有序更换燃油重卡,支持燃油重卡二手车出口。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快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支持政策,开展专项促销、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