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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供应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2023-10-20 10:4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报告分析,在“双碳”目标的具体指引下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未来我国电力系统中风光等新能源装机的占比将不断提高,并且会逐渐挑起电力供应的“大梁”。

 转型升级让装备制造企业焕发新动能    近年来,在政策支持和“双碳”目标带动下,坐落于甘肃省兰州新区的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自身装备制造能力,转型升级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在氢能等方面加大布局,增强发展新动能。仅今年前三季度,兰石集团实现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1.2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47%,主要经营指标大幅增长。图为工人在生产车间作业。    新华社

转型升级让装备制造企业焕发新动能 近年来,在政策支持和“双碳”目标带动下,坐落于甘肃省兰州新区的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自身装备制造能力,转型升级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在氢能等方面加大布局,增强发展新动能。仅今年前三季度,兰石集团实现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1.2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47%,主要经营指标大幅增长。图为工人在生产车间作业。 新华社

本报记者 | 张守营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分析,我国现已进入能源战略转型的关键期,经济效益、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是驱动能源多元化发展的三大基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能源改革需充分考虑国情,我国是煤炭消费和生产大国,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整体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低,而且普遍存在供能稳定性较差、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以及关键技术仍需攻坚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满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要求。因此,当前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

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报告建议,运用系统思维,稳妥处理近中期与中远期、存量脱碳与增量引导、战略方向与现实基础的辩证联系。

一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能源发展主动权。加强能源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重大应用技术研发,开展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核心的煤炭清洁高效与低碳利用技术创新,将目前依靠需求拉动的“被动式”创新逐步转向由技术积累需求拉动双重推动、主被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二是提升煤炭行业的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科学保护煤炭资源,严格限制散煤利用,全面提升煤炭加工利用的集中度和清洁性。建立煤电、煤化工发展的准入及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驱动煤电的集约化、高参数、大容量、清洁化、智能化发展;有序发展煤基新材料、碳材料,引导现代煤化工向高端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实现煤炭由单一的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并举转变。开展大规模碳捕集与封存(CCS)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建设,发布综合配套政策,推进CCS/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碳减排量核实研究并纳入碳市场认证交易。

加快低碳转型并统筹构建多能互补能源系统

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消费持续增长、高碳品类占比高、碳排放规模大、低碳转型难度大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能源系统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应革新能源技术、创新能源业态,在加快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寻找发展机遇,推动能源更好、更快、更绿色发展。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耦合互补的能源系统是未来经济可行的能源发展模式。

报告分析,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电力系统的边际成本将明显增加,保障电力系统调峰、调频需求的辅助成本占比也将大幅提高,近零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利用(配以CCUS技术等)将成为平衡和兜底组合的重要形式。

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并成为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已是共识。报告认为,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能源降碳与能源安全不可偏废。在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创新、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过程中,应充分考量技术与经济的平衡,全面反映能源系统的经济性。若过早对尚未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进行产业化,将降低投资利用效率,不利于能源发展全局。

同时,也需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科学合理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科学统筹并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协调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各个环节,应对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可能带来的电力安全与稳定性挑战;培育“风光水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构建电源侧储能、电网储能、需求侧响应协调发展机制,开展跨季节热储能技术与工程示范。同时,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制度设计,提升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消除市场对国补退坡的担忧,以及可能引致的产能过剩等。

打造新型储能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压舱石”

报告分析,在“双碳”目标的具体指引下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未来我国电力系统中风光等新能源装机的占比将不断提高,并且会逐渐挑起电力供应的“大梁”。

从市场规模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未来装机潜力巨大。第一,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的676个市、县申报了整县光伏试点,以每县20万千瓦新增装机计算,新增量将达到1.35亿千瓦。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推进100吉瓦的大型光伏、风电基地建设,将成为集中式光伏及风电装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重要驱动力。第三,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从政策看,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预计2025年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从应用看,储能装置可实现在时间维度上“搬运”电能,宛如一个超大号的“充电宝”,在风光等新能源大发时或者用电低谷时及时充电,在风光等新能源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快速放电,能有效平衡发电和用电“时间差”,还能配合常规火电等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

报告指出,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保障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近中期能源转型的首要前提。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及近中期演变,我国能源需要“靠得住、用得起、能做主”,应系统谋划能源供应的充足性、可靠性、价格可承受性、稳定性;尤其是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力系统后,更要考虑各类不确定性事件的潜在影响,发挥煤炭等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底线方面的关键作用。充分论证化石能源的减量及退出,避免过程冒进,确保能源系统以安全可靠、经济可行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关成本分摊安排需有可操作性,以支撑“双碳”目标的稳健实现。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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