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 正文

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1.6%

2023-09-20 10:57 中国发展网
可再生能源 全社会用电量

摘要:《报告》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简称《通报》)和《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简称《报告》)。《报告》称,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据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2个、40%—80%的7个、20%—40%的19个、10%—20%的3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20%以上的10个、10%—20%的17个、5%—10%的4个。

此外,2022年,全国及重点省份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情况良好。2022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8%,与上年基本持平;青海、新疆和蒙西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青海风电利用率92.7%、新疆风电利用率95.4%、蒙西风电利用率92.9%,同比分别提升3.4、2.7、1.8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3%,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青海光伏消纳水平显著提升,光伏利用率同比提升4.9个百分点。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7%,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报告》还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2.1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4.1%,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3%。

分类来看,水电装机4.13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45亿千瓦)、风电装机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9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132万千瓦。

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0.8%;其中水电发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5.3%;风电发电量76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8.6%;光伏发电量427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生物质发电量182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1%。

从各地区完成情况来看,《报告》显示,北京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

《通报》明确,《报告》是各地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要求各地区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报告是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的,作为各地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

责任编辑:宋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