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个试点城市碳排放控制成效显现
摘要: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对全国81个低碳城市试点进行了首次全面的工作进展评估。
在中国科技创新之城深圳,茂密的红树林东起新洲河口、西至深圳湾公园,怀抱城市中心区域,沿海岸线形成了长约6公里的“绿色长城”。新华社
本报记者 | 白雪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对全国81个低碳城市试点进行了首次全面的工作进展评估。其中,北京、深圳、烟台、潍坊、衢州、常州、重庆、上海等40个城市被评为优良城市。
《评估报告》显示,2017~2022年,试点城市以年均1.3%的碳排放增速支撑了年均5.8%的GDP增长,95%的试点城市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38%的试点城市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25%的试点城市碳排放总量增速下降,试点城市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成效显现。与此同时,试点城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低碳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经验做法可供复制推广……自2010年以来,全国81个低碳城市试点围绕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五个方面扎实落实试点任务,并在低碳发展的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和协同创新等五个方面开展大胆探索,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地方绿色低碳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强化低碳发展顶层设计
切实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发展规划、战略等顶层设计,对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有着指导意义。
深圳、青岛等25个城市出台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北京、天津、杭州等24个城市发布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济南、贵阳、南平等25个城市制定出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以青岛为例,《青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设定碳排放强度降低等3项约束性指标和工业、建筑、交通等关键领域的11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严控温室气体排放、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气候领域科技创新、开展各类试点示范、健全激励约束政策机制以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多项重点任务。
又如,《重庆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把降碳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并确定“着力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控制工业领域排放、控制城乡建设领域排放、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农林业低碳化发展、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统筹区域和城乡低碳发展”九项重点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一半以上的试点城市建立了温室气体考核目标责任制,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分解至区县(园区)。其中,济南实施了区县碳排放强度分类控制,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在“十四五”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纳入济南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明确对各区县重点排放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多项创新做法已形成
在落实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试点城市积极探索低碳发展的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多项创新做法。
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建立实施效果动态跟踪评价机制;积极推进龙岗区、前海碳中和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率先开展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综合试点和海洋碳汇监测试点;率先编制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碳排放全过程管理……深圳正在全力打造试点示范“深圳样板”。
杭州积极创新产业、能源、建筑、交通、居民生活领域五大发展模式。如在产业领域推进“1+N”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以“链长制”工作为重要抓手,分行业、分能级、分领域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在能源领域开发运行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对全市2186家重点用能企业和公共建筑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情况进行预算化、实时化、精准化管控。
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愈加凸显。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方面,试点城市取得积极成效。广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以新一代创新技术方案建设绿色零碳智慧码头。苏州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天然气、分布式生物质和余热余压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应用。遵义则引导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认证,进一步推广和加大对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
与此同时,多个试点城市实施碳中和示范工程,如宁波建设舟山港梅山港区“零碳”综合示范港区,对用能进行“三化一全”改造(源端清洁化、终端电气化、调控智慧化、基于源网荷储全互动的市场机制常态化运行),提高港区用能绿色化、清洁化水平。镇江积极推动扬中、世业洲、江心洲等近零碳岛建设,聚集碳中和岛“低碳基础建设、低碳文化建设、低碳管理建设”三大领域,积极稳妥建设碳中和岛。
低碳发展理念尚需深化
尽管低碳试点城市在推动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评估报告》认为问题之一是低碳发展理念尚需深化。部分试点城市尚未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还没有贯彻落实到低碳发展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当中。仍有试点城市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试点城市没有建立起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
低碳发展目标的指挥棒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也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评估报告》认为,部分城市的低碳发展目标科学性不足,研究设置的低碳发展约束性目标缺乏力度。部分城市尚未将本地区低碳发展的核心目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或相关专项规划,未建立切实有效的落实机制,低碳发展目标对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增效等相关工作的引领作用尚不充分。近半数的试点城市虽设定了低碳发展目标,但尚未开展低碳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缺乏对目标完成情况的系统性评估。
此外,部分城市虽然在试点创建初期提出了积极的低碳发展创新重点,但后续并未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与预期成果存在一定差距,低碳发展创新力度尚需加强。与此同时,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能力亟待提升。
对此,《评估报告》建议,试点城市应切实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发展规划、战略等顶层设计,确保各项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落实,完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体系,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低碳发展统计核算能力与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