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充电需求
摘要:希望全行业、全产业链能够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加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王耀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七大战略性产业之一,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自2009年国务院首次提出新能源汽车战略起,国家持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出台“双积分”政策,加强公共领域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此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不断完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关键零部件制造能力不断增强,整车性能和产品力大幅提高,产销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突破一千万辆大关,同比增长66%。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高速增长。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2023年5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635.6万台。公共充电桩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强关联,且充电运营行业集中度较高,排名前十五位的运营商占全社会公共充电桩总量的94.1%。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充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当前充电技术主要包括交流慢充、直流快充、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换电等,有力地支撑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应用。
当前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同样遇到诸多问题。如居民区私人充电桩安装难,老旧小区由于停车位紧张、电力容量不足等问题无法按需配建私人充电桩,部分小区还存在物业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等情况,导致用户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充电体验不佳,充电桩位置查找难、充电场站环境差、充电桩故障率高、充电车位被占用等问题尤为突出;高速服务区节假日充电排队时间长,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节假日远距离出行的充电需求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相信能够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软硬件结合解决“找桩难”。当前我国公共充电桩整体不足且布局不均衡,充电设施整体利用率低和人民群众“找桩难”的矛盾尤为突出。针对“找桩难”,《指导意见》提出,分级推进、重点突破,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有效覆盖。城市充电网络要大力推进车桩位一体化模式,各类停车场景要全覆盖;信息互通、充电共享,探索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探索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建设无线充电线路及车位。
多措并举解决“进小区难”。当前居民区充电难问题反映强烈,部分有固定车位的居民建桩难,大部分居民区没有配建公共充电桩,老旧小区存在电力增容难和停车位紧缺的双重困难。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提出,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推进智能有序充电桩加速应用,鼓励储充一体桩、私桩共享、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等模式的应用;鼓励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要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门要严格验收,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补齐短板解决“公路充电难”。当前,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存在平日充电利用率低、节假日无法满足充电需求的矛盾。针对“公路充电难”,《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大功率充电技术、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在高速服务区及公路沿线场站应用,强化路网关键节点的充电服务能力;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度,既要加快重点城市之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也要推进既有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还要加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充电网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鼓励多方合作,有效借助金融产品力量,积极探索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通过产业的资产数字化服务,科技引领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新基建。
守住安全底线加强行业规范。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增长较快,各个地方发展不均衡,充电运营、充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营维护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构建评价体系,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场站的评价应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对充电场站的评价与相关支持政策配合,推进高质量、可持续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推进行业自律,落实充电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充电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明确长期失效充电桩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充电产业参与单位共同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明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指导意见》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从建设、运营、维护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出了相关要求。希望全行业、全产业链能够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加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作者系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