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
摘要:5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对煤矿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下发通知,从4月25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5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对煤矿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
本次行动在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基础上,聚焦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煤矿企业全面彻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高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本次行动排查整治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重点突出整合重组矿井、复采矿井、资源濒临枯竭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露天矿井等六类煤矿。
通知强调,本次行动主要内容为企业层面、部门层面、党委政府层面等三个层面共15项重点任务。
企业层面:持续深化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应急处置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部门层面:组织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建立煤矿企业问题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督;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创新检查执法方式切实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党委政府层面:切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煤矿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督导力度;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的监督检查;严格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督办和考核;强化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
通知明确,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为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8至11月为部门精准执法阶段,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统筹协调,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灾害治理专项整治、采掘接续专项整治、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等一并组织推进。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