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极简审批”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任磊、段文奇、崔会娜、记者尹明波报道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聚焦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行政许可全链条业务,以“告知承诺制”为切入点,由枣庄市能源局、国网枣庄供电公司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等6部门,系统梳理优化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工程前期许可、工程建设报审全链条3个阶段15个业务环节行政许可流程,创新实施“三减两优两保障”,进一步精简办理资料,压降办理环节、时限,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对35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工程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对需核准的35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工程,以出具“承诺函”的形式,推动输电线路项目“核准即开工”、变电站项目“拿地即开工”,高质量完成全省第二批“揭榜挂帅”任务。
开展“三压减”,深度挖潜加快审批速度。压减办理资料。取消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资料,并减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审批支撑材料。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环节,实现权证提前办理。压减办理时限。对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路径中涉及生态、湿地等行政审批,相关专题评估审查时限在各区(市)流转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解决逐级审批时间长问题。对工程环评许可事项办理非要件材料,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减办理环节。对已完成区域评估的范围且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的工程,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实施“两优化”,流程再造提升办理效能。实行制度改革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方式,允许变电站与输电线路分开单独办理,解决了两部分工程相互制约的问题;合并办理占用林地和农转用手续,提前解决林地使用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调整;对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提前核验,前置土地征收流程,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或核准)批复后,将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及用地补偿支付、土地复垦预存凭证资料提供串行改并行,实现缴费即批复。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办理形式。将多级审核立项调整为单级审核立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承诺函”形式取代土地权证、规划意见等,同时免办水土保持手续或实行承诺制管理,为变电站内扩建、改造等基建工程立项提供便利条件;实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告知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办理相关证件,并按照“以函代证”的方式办理消防手续。
提供“两保障”,政企协同确保政策落地。组建工作专班,保障政策落地。坚持政企协同向改革发力,成立由枣庄市能源局、国网枣庄供电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部门参与的获得电力领域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工作推进会,采取调研、座谈、例会等形式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协调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强化过程监管,保障政策执行。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有效规避行业管理风险。对在信息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营造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有诺必践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