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共体每年提供超130亿元风险保障 筑起核电发展安全线
摘要:和春雷表示,近年来,中国核共体已跻身全球核共体体系中心,这要求中国核共体坚持高水平双向对外开放,汇集国际资源共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不断丰富国内核巨灾风险生态圈。
核能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优质能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近年来,我国核电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核电国家和最大在建市场。
核安全是核事业的生命线,核保险是核事业的安全线。核保险是专门为涉核风险提供保险服务的特殊风险保险,是分散重大核事故风险的有效手段。作为核能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环,由中再集团担任主席单位的中国核共体集合保险行业力量,每年提供超过130亿元的风险保障,并提供风险检验和防灾防损服务,为核能事业保驾护航。
支持核能实体发展
今年冬季,辽宁省红沿河核电站核能供暖示范项目正式投运供热。这是东北地区首个核能供暖项目,取代了红沿河镇原有的12个燃煤锅炉房,为当地近两万居民提供冬季取暖保障。红沿河核电站是我国在运装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年发电量可达480亿千瓦时,约占辽宁省全社会用电量的20%;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等效于减少标煤消耗约1452万吨。
红沿河核能供暖项目并不是国内首次实现核能供暖。早在去年冬季,山东省海阳市“暖核一号”与浙江省海盐县秦山核能供暖项目就已先后正式投运供热,其中,秦山项目有望助力长江以南的群众实现冬季集中供暖的愿望。
在“双碳”目标、助稳经济大盘、能源安全等多重背景下,我国核电已进入新的发展周期。“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两次核准了5个核电项目共10台机组,创下2008年以来年度核准机组的数量之最。”在日前召开的2022年中国核共体年会上,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和春雷表示,国内核电发展的积极信号对核共体来说是利好,更是挑战。
多年来,全球均主要依靠试验堆生产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在某些特定疾病诊疗领域更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碳-14同位素供应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价格昂贵且供应得不到保障,供应紧缺严重制约相关产业发展。今年5月份,全球首批商用堆碳-14辐照生产靶件在中核集团秦山核电三厂2号重水堆机组入堆,开始商用堆生产碳-14同位素,预计2024年开始向市场供货,届时产量可充分满足国内需求。中国核共体通过各类核保险为本次重大技改提供保险保障。
当前,中国核共体的各类核保险产品覆盖了境内所有运营核电机组,承保了田湾、三门、大亚湾等17个核电厂54台核电机组的核物质损失险、核第三者损害责任险、相关核雇主责任险,并为其他有关核设施、核活动提供了乏燃料贮存责任险、核材料运输责任险等核损害责任险保障。
其中,核物质损失险主流保单的每一危险单位保险限额为20亿美元,是国际核保险市场上保障范围最全面、保险限额最高的保单品种之一,目前为价值超9000亿元的境内核财产提供保障,有力地支持了国家核电运营与发展。同时,中国核共体为核电行业两万多名一线员工提供累计高达130亿元保额的商业保障,为高技术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和春雷表示,核共体将在完善现有险种条款的基础上,加强核能供热、海水淡化、制氢等核电厂核能综合利用领域的保险产品创新,积极探索核电全寿期的保险保障,促进核保险与核工业的深度捆绑。同时将创新保险产品和模式,为我国正攻关的快堆、浮动堆、小型堆等先进核电技术的落地保驾护航。
强化保险服务能力
有效利用核能,需要牢牢守住核安全这条生命线,核保险共同体正是保险业服务核安全的重要力量。目前,国际上基本都采用共同体的方式专业化经营核保险。我国于1999年成立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专门开办核保险业务。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主任李有祥认为,核保险是核能产业同生共长的重要配套体系,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核安全,服务政府核安全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市场化机制,也是绿色保险支持低碳能源发展的范例。
“从美国核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看,1979年三里岛核事故发生后,耗尽了美国核共体自1957年成立以来的所有保费积累;目前,我们成立23年以来所收取的全部保费还不足以覆盖最大保险责任的一半,净自留口径的总保费差距更大,在落实核巨灾准备金管理要求、鼓励成员公司应提尽提的力度还不够大。”和春雷表示,核能的生命周期可达百年,重大核事故一旦发生损失极大,而我国核巨灾准备金累积仍不够充足。
核能行业安全水平高,事故概率低,而核保险的整体规模小,赔付责任大,因此需要将不出险年份的承保盈余提留为准备金留存。2020年10月份,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确认了核保险经营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承保盈利的75%计提,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核保险承保盈余获得有效积累,提高核保险巨灾准备金的积累速度。同时,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永久留存,以形成适应核能全寿期风险的长期保障能力。
各项新的核安全制度安排渐次铺开,为核保险深度参与核安全管理创造了条件。2022年中国核共体大会审议通过《核事故损害赔偿评估指引》,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保险应急与赔偿体系。这是中国核共体首次就重大核事故可能造成的核损害应如何评估进行的一次创新性探索,有助于加强保险业对核事故和核损害的认识和准备。
《评估指引》的通过还标志着以“四个一”为支撑的重大核事故核保险应急与赔偿机制基本建成。中国核共体的核保险应急与赔偿机制除《评估指引》外,还包括:一个系统平台,即核损害赔偿应急响应平台,通过地图可视化、数据空间化等技术,对核电厂发生重大核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模拟评估和赔偿应对;一个整体预案,即《核保险应急与赔偿预案》,从组织体系、响应方式、资源保障、培训演习等方面对核共体核保险应急与赔偿响应做出规定;一个操作手册,即《核事故损害赔偿应急手册》,细化各成员公司参与应急与赔偿工作的标准、流程,组成了覆盖面广、专业能力突出的重大核事故损害赔偿处置力量。
李有祥表示,中国核共体要始终以护航实体经济为核心,着力构建覆盖核能全产业链、全寿期的保障体系,不仅要巩固好核共体现有“险前”预警、“险后”补偿的优势,更要补足“险中”响应的短板,发挥核共体的组织优势和团队优势,加大对风险的减量管理和应急支持。
共建核安全共同体
中国核共体的诞生,不仅支持了民族核工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中国核保险摆脱了严重依赖境外再保险市场的局面。在核共体成立当年,我国首座大型商用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的续保保费较上一年下降36.7%,保障范围极大扩展,由列明风险扩大为一切险。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核共体成员公司已从成立时的5家扩大至31家,包括了国内主要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发展成为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护航核工业发展、服务国家核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
随着中国核共体的成立及发展壮大,中国核保险在国际核保险领域的自主权和话语权不断提升。中国核共体参与的境外核保险业务涉及26个核电国家和地区的350余座核反应堆及其他民用核设施,境内外风险组合进一步优化;已成为境外核保险市场的重要再保险人。
中国核共体全面参与国际核共体体系的各项公共管理事务,在总目标委员会、工程分委会、理赔分委会中都拥有席位。中国核共体在核保险承保、理赔、风控等领域的自主权和主导权持续加强,为我国核工业企业提供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保障服务和费率水平。例如,针对“二代加”成熟核电机组实施独创性的多年期保险合作方案,针对全新的第三代核电机组树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费率标杆,有力地维护了民族核工业的利益。
在了解掌握国际核电第一手风险信息方面,中国核共体参与境外现场风险检验的频次和深度不断提升,风险检验活动覆盖了全球三分之一的核电机组。在与境外核共体深度合作方面,中国核共体与英国核共体(国际核共体体系秘书长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鉴国际核共体体系在核风险管理领域的机制优势,为我国核工业发展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保险保障和专业服务。李有祥认为,中国核共体要始终以坚持双向开放为重点,充分利用全球承保能力分散中国核风险,充分发挥国内先进核技术推动全球规则更新,充分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推进国内核保险持续发展。
和春雷表示,近年来,中国核共体已跻身全球核共体体系中心,这要求中国核共体坚持高水平双向对外开放,汇集国际资源共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不断丰富国内核巨灾风险生态圈。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内核电的规模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坚持以我为主,通过主导和参与相关规则、标准、导则的制定,将中国经验和中国判断融入国际准则,进一步提升在全球核保险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培养国际化的高端人才、打造全球服务能力,为“一带一路”沿线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核电产业提供承保能力和专业技术,助力核电及其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于 泳 杨 然)
责任编辑:宋璟
(原标题:核共体每年提供超130亿元风险保障 筑起核电发展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