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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2022-11-28 14:20 中国发展网 郭建军

摘要:《工作方案》要求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并落实用地情况,明确项目用地性质、有光伏方阵土地租赁协议等。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11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了《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指出,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因素,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

《工作方案》就行业发展引导提出

鼓励基地化规模化发展项目

鼓励煤电和新能源项目联营发展项目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发建设项目

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15%(但不限于)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与风电光伏等相关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

鼓励风光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林光互补”等融合发展项目

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扶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工作方案》要求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并落实用地情况,明确项目用地性质、有光伏方阵土地租赁协议等。

申报项目中的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9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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