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PM₂.₅平均浓度首次降至3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摘要:世卫组织的PM2.5的指导值是年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并设立3个阶段的过渡期目标,第一阶段为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为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为年均浓度15微克/立方米。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日前,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截至今年10月11日,山西PM2.5平均浓度已降至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和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实现里程碑式突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O2平均浓度、PM10平均浓度、CO平均浓度等多项大气环境指标也持续大幅改善,再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今年以来,山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为人民谋福祉的重要领域,坚定扛起能源保供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保持定力,咬定目标,创新举措,以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为重点,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和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狠抓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柴油货车污染等大气污染重点领域治理,克服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现新突破,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悉,我国PM2.5标准采用世卫组织设定的最宽限值,即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世卫组织的PM2.5的指导值是年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并设立3个阶段的过渡期目标,第一阶段为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为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为年均浓度15微克/立方米。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