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目标完成
本报讯 见习记者甄敬怡报道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较好——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为29.4%,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与2021年国家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持平;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为13.7%,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超出2021年下达的最低非水消纳责任权重0.8个百分点。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首先,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
其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实现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53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13401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
另据悉,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即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