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污染典型”蝶变“治污典范”
摘要:近年来,汕头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并深化领导包干15+1(官田水)条重污染支流驻点办公制度,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巡查调研制度,建立“曝光台”曝光环境污染问题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及自我督导制度。
本报讯 洪展伟 陈旭波 鲁利韦 记者罗勉日前从广东省汕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汕头市15条一级重要支流水质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以上,练江获评“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对练江整治工作给予肯定。
近年来,汕头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并深化领导包干15+1(官田水)条重污染支流驻点办公制度,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巡查调研制度,建立“曝光台”曝光环境污染问题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及自我督导制度。
汕头市还全力推动2个垃圾焚烧发电厂、2个印染园区、13个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三大山头建设。截至2021年9月24日,流域内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00吨/日、污泥处理能力280吨/日、污水处理能力98.25万吨/日,建成管网8135公里,2座印染园区入驻企业174家,125家企业已投产,基本实现流域内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入园企业全覆盖。
为保持严的总基调不放松,全面深化练江整治再上新台阶,汕头市还将从六大方面继续深化练江整治,其中包括继续实行市领导包干支流责任制度及驻点办公制度、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深化干支流综合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源管控和强化练江整治公众参与及宣传推广。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