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定价科学性规范性 为深化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
摘要:两个办法要求国家管网集团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通过管网公司业务构架与运行的中立性,实现为所有下游主体提供一致性管道运输服务的公平性。
图为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的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输油气分公司唐山联络压气站的工作人员检修天然气管网和机器设备,确保京津冀地区用气安全。新华社
郭丽岩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总结国内实践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速向纵深推进,科学规范的现代化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已经成型,全面提升定价科学性、规范性与透明度,将为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新时代健全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能源安全的目标。天然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能源。健全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提升了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助于积极发挥价格信号的指引作用,激发跨省天然气管道建设的投融资需求,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两个办法聚焦科学制定管网环节运价率,合理优化了天然气上下游利益分配结构,有助于畅通相关领域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能源供应链安全。
有利于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能源领域高标准竞争性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是天然气“全国一张网”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模块,通过构建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条条块块对要素资源的束缚与限制,全面促进要素资源流动和上下游市场充分竞争,将明显加快管网互联互通和高效集输,通过管网公平开放,给予现代大流通体系建设以有力支撑,推动能源领域高标准竞争性市场体系建设。
有利于向纵深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加强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现代化监管,与前期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充分呼应,构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有效巩固了前期市场化改革成果。两个办法强调坚持从严监管,要求管道运输企业按照定价成本监审要求建立相应成本核算制度,并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与相应的惩罚措施。随着市场化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国内天然气市场活力有望进一步增强,将有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上游供气主体和下游销气主体多元化,从而促进天然气行业竞争性环节全面开放与公平竞争。
有利于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更好引导形成绿色生产与合理消费习惯。在实现“碳达峰”目标过程中,天然气将是煤炭等高碳能源的重要替代品种,两个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形成充分体现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更好引导绿色生产与理性消费。两个办法适应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大部分跨省天然气管道的实际情况,构建了相对统一、简洁明了的运价结构,同一价区内管输价格取决于运输距离,易于理解和方便结算,更多市场主体将通过理性比较而选择气源与管输路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替代和自主开展节能降碳行动。
健全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的四大亮点
健全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关键是辩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公平与效率四大关系,这也正是此次出台两个办法的特色与亮点。
——辩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通过依规而治全力保障管网平稳运行。
《价格管理办法》明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是核定管道运输价格的依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是成本监审核定的法定机构,由其核定国家管网集团管道运输业务总的准许收入,各价区运价率按分配的准入收入除以价区内监审期间最末一年总周转量分别计算得到,这就是天然气管道价格的基本定价规则。
《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定价成本监审工作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规定了定价成本构成的范围、核定方法和相关上限约束等规则。
政府制定规则并依规而治,有效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同时塑造上下游的公平竞争环境。
——辩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坚持系统全面推进改革和平衡利益结构。
已经出台的两个办法适应“全国一张网”改革要求和市场情况变化,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以宁夏中卫、河北永清、贵州贵阳等管道关键节点为主要界限,划入西北、西南、东北及中东部4个定价区域,实现分区核定运价率、按路径形成价格的操作机制。将国家官网集团经营的跨省管道由15个运价率大幅缩减至4个,正是抓准了矛盾症结,适应了“全国一张网”发展要求。其他主体跨省管道按照国家管网集团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执行,未来新建管道也根据上述节点划入相应价区,新投产时按照所属价区运价率执行,实现“同区同价”。同时,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将指导地方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切实加强全国范围输配价格监管体系建设。
——辩证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既充分体现监管现代化要求,又支持现阶段管网加快建设。
《价格管理办法》强调保障管网平稳运行的原则,适应天然气管网不同发展阶段和改革进程需要,保持有关定价参数相对稳定,未来将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要求、行业未来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成本监审办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将主要固定资产分11类明确了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要求,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将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加强了精细化监管,有利于促进管道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进而为降低全社会实体企业用能成本创造条件。
——辩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体现了科学规范高效与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导向。
两个办法要求国家管网集团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通过管网公司业务构架与运行的中立性,实现为所有下游主体提供一致性管道运输服务的公平性。
《价格管理办法》明确制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采取“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受益确定准许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价率。根据用户选择的天然气入口与出口路径和距离,明确用户所承担的管道运输费用,并列明于管道运输服务合同之中。国家管网公司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上年度管道运输收入、成本等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将坚持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强化对经营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成本约束,推动管网企业优化运输路径,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从而达到避免管网环节向下游转嫁无效成本、合理优化上下游利益关系的效果。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