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国投资近百亿元保护湿地
摘要:“十三五”期间,我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安排中央财政湿地补助83.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全国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2021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53个,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
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李琰告诉记者,“十三五”期间,我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安排中央财政湿地补助83.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全国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我国还印发了《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9处。各省发布省级重要湿地142处,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发布省级重要湿地811处。我国编制实施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新增国家湿地公园201处,截至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共899处。中国积极履行《湿地公约》,2018年提交的有关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成为公约决议。我国提名的6个城市获得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成功申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新指定
国际重要湿地15处,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
李琰表示,2021年国家林草局将全面推进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力争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二是组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制修订《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和《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湿地保护管理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三是尽早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实施一批
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四是重点做好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监测工作,构建国家、省级和湿地地点的三级监测体系。五是做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实施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候鸟迁飞路线湿地保护”项目。六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和科普宣教,动员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记者黄俊毅)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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