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能源供应平稳有序
摘要:截至2月18日,全省电厂存煤342万吨,平均可用20天以上。全省40处生产煤矿已全部复产,煤炭日产量提高到28.2万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李应松、李果、记者徐文华报道 能源是保障日常生产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础性条件。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能源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及全省用能需求。2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实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全省能源供需台账,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畅通能源调运通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能源保供责任,确保煤电油气稳定运行,确保全省能源稳定供应。
截至2月18日,全省电厂存煤342万吨,平均可用20天以上。全省40处生产煤矿已全部复产,煤炭日产量提高到28.2万吨。安徽省能源局领导带队赴亳州、淮南等地检查有关能源企业复工生产和能源项目建设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职工安全防护,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安徽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能源系统将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等政策落地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能源运行调度。持续完善能源运行情况日报制度。按日跟踪监测全省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供需储备情况,做好需求分析,及时调度解决能源供需缺口。二是全力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全力保障“战疫”医院等重点单位用能需求,积极做好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用能保障。支持燃煤电厂增加电煤库存,协调电厂、煤矿尽快完成年度煤炭供需合同签订。督促加油站、加气站合理安排运营,确需停运的应告知用户就近正常营业的站点。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三是现场督促检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能源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措施及落实情况,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复工返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积极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应保障问题。四是进一步做好能源企业复工复产。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抓好能源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已生产企业科学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协调待复工企业细化工作措施,组织休假人员返岗,有序恢复正常生产。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