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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新规,规范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管理

2025-04-02 12:23 中国发展网
竞争性项目

摘要:闭环管理,流程公开透明《办法》坚持“事前择优选拔、事中跟踪监管、事后验收评价”全周期闭环管理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平竞争、规范高效、择优扶持”原则,确保从立项到实施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2024年,辽宁省经建领域共有5项成功通过国家竞争立项,争取国家奖补资金28.4亿元,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均创历史新高。沈阳、大连、盘锦等市分别荣获国家货运枢纽强链补链、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等称号。

据悉,今年3月中旬,为充分调动各地参与竞争立项积极性、优化项目储备、提高立项成功率,辽宁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了《省级经建领域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从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到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填补了辽宁省经建领域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管理“空白”。

闭环管理,流程公开透明《办法》坚持“事前择优选拔、事中跟踪监管、事后验收评价”全周期闭环管理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平竞争、规范高效、择优扶持”原则,确保从立项到实施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提前规划,储备优质项目《办法》提出,各地要结合国家竞争立项工作重点,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精心谋划一批、包装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储备项目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切实做到前期工作到位、建设条件完备,确保项目批复后能及时开工建设并按时完成投资计划。

分工明确,发挥联动效应《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省市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从项目入库、申报、评审、论证、审批、验收等项目管理流程,到资金安排、执行、监管等资金管理流程,均建立起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效务实的分工合作机制。

结果导向,优化建管质效《办法》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较好的市,在以后年度申报竞争立项予以加分,优先推荐;对评价结果较差的市采取通报、扣减资金、暂停申报等措施,减少一些地区“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问题发生。

强化监管,提高投资效益采取定期调度、不定期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多层次监督检查,为项目实施划定“底线红线”,确保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形成有效投资。

《办法》的出台对辽宁省规范化实施经建领域竞争性项目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辽宁省此类财政资金管理向精细化迈出关键一步。通过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源向优质项目集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示范效应,高质量推动优质项目谋划建设,激活发展新动能。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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