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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县:多措并举齐发力 为企业“卸包袱、添活力”

2025-03-28 11:52 中国发展网 方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摘要:2024年以来,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积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修复市场主体信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有效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中国发展网讯 2024年以来,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积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修复市场主体信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有效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创新建立“双书同达”提醒机制。立足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当面告知企业行政处罚公示的依据、公示网站、信用修复条件、修复流程和方式等内容,引导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避免因未及时主动修复“失信”行为,在申报政策支持、招标投标、市场合作、银行贷款等方面受限。

自2022年起,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夯实“两书同送”提醒机制,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线上线下联动,扎实走好群众路线、做好基层工作,解决了许多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了新时代方城县市场监管的“枫桥经验”。一是担当作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落实检查任务,由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餐饮场所、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实时录入公示系统,达到线上任务与线下检查结合。形成事项预先抽查、过程监管、事件上报、部门处置、结果公示的全程高效闭环管理,实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高效处置、切实解决的立体式监管新模式。二是高效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切实服务基层群众。疫情期间形成的年报工作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结合模式,通过线上实时集中监管填报进度,用电话联系、发送短信、实地指导等方式协助个体户、企业自主填报年报,真正解决了年报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服务基层群众自主年报疑难。三是通过信用监管、信用修复,打造干事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运用“系统化+网格化+群众路线”的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让广大基层个体户、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动态掌握个人经营情况,及时反馈信用问题;让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接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对经营异常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第一时间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进行移出。

2024年以来,方城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向市场经营者发送信用修复告知书800余份,共移出、修复信用异常户近4000户,年终满意度回访随机抽查,调查满意率100%。

培训指导全面开展信用修复。梳理信用合规事项,针对食品、广告、特种设备、计量、工业产品、认证、知识产权、医疗器械、价格等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中发现的高频违法行为,汇总常见违法表现,注明相关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并针对性提出合规建议和补救措施,对各基层站所、业务股室进行信用修复指导。方城县市场监管局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意见》,推进信用修复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确保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性办结,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焕发新活力。

自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指导以来,方城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指导2456户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方城大参林健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也成为这一改革的首位受益者。该公司的3家直营门店前期因未按要求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受到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公司在银行融资等多方面受到负面影响,企业发展遭遇严峻挑战,不得不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南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立即与市信用办及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沟通,果断启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流程与“多平台”同步修复机制,专门设立修复专员,全程紧密跟踪协助企业信用修复工作,顺利完成企业3家门店的信用修复,成功化解企业燃眉之急,保障了企业经营的有序进行。

事后,企业负责人多次向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达感谢,并将一面印有“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助力企业更好发展”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一成功案例,为市场监管局今后的信用修复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市场监管系统也将更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持续正行风、树新风,努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优化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高效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包容期”监管,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探索建立“网上办、立即办”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即申请即修复,落实省市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为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4年7月初,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未及时年报的市场主体给予1个月免予处罚期限。即未在6月30日前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凡在7月31日前主动补报年报、提出移出经营异常申请的,即可免予行政处罚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措施发布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又通过张贴公告、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2023年度未公示年报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作出提醒和业务指导。对年报业务不熟、上门咨询的经营者采取“一对一”帮扶,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年报程序,顺利补报。

2024年7月份,方城县一家从事优质山羊的饲养、生鲜羊肉的销售业务的食品有限公司与一外地客户达成了一笔价值近百万元的长期供货意向,但由于未按时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致使合同签订延期……。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了解后,立即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该员工现场补充年报,并告诉对方,因其主动补报2023年年度报告,因此不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不到15分钟,补充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全部完成。该企业员工当场与客户微信联系,解除了企业间信任危机,重新约定了合同签订日期。这一幕,正是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工作的一个缩影,类似“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推行,既让未及时年报的市场主体有机会纠正错误,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处罚,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温度,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卸下了包袱、增添了活力”。

下一步,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落实信用提升行动,加强信用修复力度,分类推动落实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形成更有效的监管服务机制、营造更宽松的监管环境,全力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让优良的营商环境成为助力方城经济发展的新优势。(方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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