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卢氏县:“贷”动中小企业新活力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摘要:近年来,卢氏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强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满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中国发展网讯 近年来,卢氏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强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满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一是建机制、强宣传,驱动银企合作。卢氏县建立健全涵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信息发布、开评标、合同签订等领域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为政府采购活动和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法可依、规范执法的制度遵循。财政局会同各金融机构建立推进“政采贷”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各金融机构召开政采贷”会商会,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利用节会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政采贷”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累计为34家中小微企业提供47笔合同融资业务,融资规模突破3.31亿元,
二是减环境、缩时常,畅通融资渠道。卢氏县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会同中标通知书同步发送;明确告知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持政府采购合同直接申请贷款,让合同融资直达企业,用金融活水浇灌来卢企业投资经济良田。协调银行、采购人和供应商多方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将审批时常缩短为5个工作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确保实现金融扶持“极畅”标准。
三是强监管、务实效,促市场公平竞争。卢氏县针对采购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制定《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强化制度约束,为政府采购“立规矩”“划红线”。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等监督手段,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防止各类不良竞争行为发生;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注重诉前调解,将问题化解在源头。
下一步,卢氏县将严格按照“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政采贷”业务提质增量扩面,让更多金融“活水”精准灌溉中小企业,真正让企业尊享服务“C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郭伟静)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