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15条举措 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摘要:江苏省卫健委主任谭颖介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保证‘生得安’,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救治是母婴安全的重要保障。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江苏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生育,一头承载着家庭的幸福传承,一头维系着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希望,紧密关联着“小家”的美满和“大家”的文明延续。如何让群众生育养育安心贴心、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若干措施》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举措,努力托起万千家庭稳稳的幸福。
江苏省卫健委主任谭颖介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保证‘生得安’,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救治是母婴安全的重要保障。江苏已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和新生儿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绿、黄、橙、红、紫五色分类,对高危人员实行“一人一岗”管理。江苏还率先建成了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体系,累计建成了245个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去年全省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达82.1万人次,筛查异常干预治疗率达到了100%,有效控制了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谭颖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推广婚前医学检查与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持续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的筛查。
谭颖表示,在“育得好”方面,江苏全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实现了设区市儿童医院全覆盖。接下来将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儿童心理健康等儿童保健服务,关注儿童早期发展。
另外,《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发展托育服务。通过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托育需求。
自去年7月起,江苏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以提高生育支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累计受益人数超过了17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了2.7亿元,有力破解了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
江苏省医保局副局长朱丽菁介绍,江苏全力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足额发放。2024年,全省共发放女职工生育津贴30万人次、共计83亿元,减轻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性成本。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全套检测费用降幅达50%。此外,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来支付产前检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
“要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江苏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郝琳表示,近年来,江苏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托幼托育、基础教育、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的动态调整,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精准性。推动各项生育支持政策有效落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省发改委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各地普惠托育、妇幼健康、儿童医疗、普通高中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郝琳介绍,江苏省发改委将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文件来完善托育服务成本分摊机制,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江苏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吴敏超介绍,早在2022年,江苏省人社厅就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至今,全省共支付补贴达8786.9万元。去年江苏省人社厅还牵头修订了《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今年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失业保险金。
“教育均衡供给,提升公平度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崔春霞介绍,江苏省教育厅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在学前教育方面,将重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优化农村边远地区以及城镇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在普通高中方面,将积极应对高中阶段生源高峰,做好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建设布局规划及教育用地预留工作。
此外,坚持扩优提质,提升教育优质度。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统筹育幼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促进校际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支持新优质学校成长。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为不同发展潜质的学生提供更多样、更适宜的教育。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