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支持政策 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基地
摘要:发挥政府引导母基金作用,研究设立船舶海工产业相关子基金,支持船舶海工产业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为推动大连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产业链生态,进一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大连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近日出台。支持政策分三个部分,自2025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支持船舶海工产业提质升级
鼓励船舶海工领域企业围绕“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谋划储备重大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推动船舶产业提质升级。对船舶海工领域上年度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船舶与海工领域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对上一年度项目设备、软件和技术投入(含融资租赁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支持船舶海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领域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24〕23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前三年实际研发投入不超过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
支持船舶海工产业配套能力提升
鼓励船舶总装制造企业加强区域配套,将配套上下游企业纳入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立集中采购、长期采购机制,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形成稳定的船舶配套产业联合体。鼓励船舶与海工领域配套企业投资我市,对设备类新增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新增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在投产后给予3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
支持要素保障水平提升
发挥政府引导母基金作用,研究设立船舶海工产业相关子基金,支持船舶海工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船舶海工领域人才,按照“兴连英才计划”,在安家落户、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等方面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领域人才,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放宽户籍、社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限制条件,租住国房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租金减免。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