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集体林区高质量发展
摘要:蔡中平表示,下一步,广西将在统筹推进集体林区和国有林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强区,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以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实践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中国发展网讯 朱芮函 孔祥瑶 记者龚成钰报道 广西作为南方重要集体林区,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显著的生态优势,是全国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林业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为进一步落实“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集体林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于9月5日下午4点,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中平详细解读《实施方案》。
蔡中平表示,《实施方案》坚持三个核心要求。一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深化探索;保护生态,推动绿色发展;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二是将明晰产权、完善登记作为基础前提,将扩大流转、规模经营作为重要手段,将创新金融、搞活机制作为内在要求,将发展产业、促农增收作为根本任务,将夯实基础、优化治理作为核心支撑,坚持以系统观念全面深化改革。三是围绕“稳确权、固基础,扩流转、提质量,强产业、促增收,活金融、优治理”的改革路径,协同推进集体林业物权建立、规模经营和金融创新,一体推进林产品供销、林权流转和林业碳汇交易。
《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清理规范林权问题、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大力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创新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大力发展林业绿色富民产业、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等9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实施方案》从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入手,重点推动建立林权评估收储管理机制、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机制,有序扩大林权流转;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建立林权管理、采伐审批、林权交易、林权抵押等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引导各类资本进山入林。
《实施方案》坚持责任到位、清单落实,相应建立重点任务清单、重大政策清单,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优化形成了“一个方案、两张清单、两项试点”的顶层设计。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先行探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价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面确保改革积极、稳妥、高效推进。
蔡中平表示,下一步,广西将在统筹推进集体林区和国有林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强区,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以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实践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