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城中村改造焕发生机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见实效。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刘珈琦、朱芮函、记者龚成钰报道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8月22日上午10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城中村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普遍存在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亟需实施改造。自治区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副厅长黎旭标提出:“城中村改造不改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长,要具备改造条件、经济条件、法治条件和社会条件,人民政府要与城中村的居民达成广泛的共识,充分保障村民的权益和知情权,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从保障对象来看,配售型保障住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一类是有住房困难并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另一类是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广西重点在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发力,努力让广西全区各族人民住有所居。
为了保障符合标准人群顺利住上合适的房子,广西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自2021年以来,广西大力发展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广西积极发展小户型低租金公租房,累计建成公租房48万套,目前正在实施公租房保障家庭46.16万户,基本实现对申请公租房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黎旭标提到:“广西将加强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回购等全程的监管,严防政策执行走样,坚决防范私下房源交易或出租、骗取资格多占住房、以权谋划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国家开始部署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指导广西全区抓紧研究制定各市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方法,为项目的建设以及后续的分配、入住回购提供要素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并加快房源的筹集,将满足户型、价格合适的房源纳入储备库。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国雄提出:“保持高标准打造,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统筹完善好基础设施,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既要保护好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物生态景观,也要促进历史文脉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作用,有效改善城中村脏、乱、差的现状,推动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提速增效。”2023年国家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这一举措,既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和治理短板,又有利于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还可以产生联动效应,优化房地产业结构。
为更好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潘国雄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抢抓政策机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面了解回应群众的诉求。二是规划先行综合开发,统筹考虑城中村的改造和城市总体规划,着力打造城市形象新窗口和产业发展新平台。三是阳光征拆,合理安置,落实多种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四是政策护航强化保障,完善市本级各项政策供给和落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五是产业导入持续发展,安置好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新产业的导入,大量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见实效。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