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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精准滴灌”内蒙古服务民企再出新举措

2024-07-16 14:3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民营经济

摘要: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义  博  梁喜俊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就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意见》针对8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下一步将以怎样的方式推动这20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马文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新成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职机构,在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承担着“统”和“督”的职能;在推进《意见》20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也将围绕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在统筹推进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将会同各部门建立《意见》的贯彻落实机制,一方面建立细化工作清单,组织各牵头部门将《意见》中每项政策措施细化成具体任务,形成与《意见》衔接的工作清单,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以及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20项政策措施中,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自身也承担了5项牵头任务,目前均在积极落实。另一方面是强化工作调度,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其次是动态更新优化,将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及时提出新的政策建议,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

在督促落实方面,将以“娘家人”的姿态,以广大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为考量标准,坚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依托直接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行“挂号督办”。为准确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实行“直接上门服务”“免预约接待服务”,强化与重点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

在此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全区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管家”,下一步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各个方面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把内蒙古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整合起来,更加聚焦各类民营经营主体,把支持政策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三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民营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发现机遇、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真正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和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办好自家事,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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