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过程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皮泽红报道 日前,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燕梅表示,广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将广东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制度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立法过程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燕梅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创新措施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如,《条例》第八条明确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业务办理、数据平台、数据应用等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与数字技术应用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如,《条例》第十条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并纳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
三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如,《条例》第十四条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提出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化配套设施设备的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便利化措施。
李燕梅介绍说,近年来,广东省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围绕打造更加优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批聚焦营商环境关键领域的地方立法,如《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等,为广东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