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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数据产品所有权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公布

2023-12-19 15:3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确权登记申请、受理与审查、公示与发证、变更与注销、确权登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共30条。

本报讯  日前,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印发《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数据产品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探索确定数据产品所有权,从根本上解决数据产品后续资产化、资本化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据了解,《实施细则》是国内首部明确开展数据产品所有权确权登记的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确权登记申请、受理与审查、公示与发证、变更与注销、确权登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个章节共30条。

据了解,自202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以来,海南先行先试,在数据要素确权方面大胆探索。

今年12月,《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印发,提出“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核算研究,围绕数据资产会计核算的全过程,探索数据资产入表管理机制和可行路径,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在前期出台的《海南省数据产品确权规则(暂行)》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细则》。

据介绍,《实施细则》创新提出“技术性审查+合规性审查”相结合的两级审查模式;创新提出“便企高效”“自愿有偿”的确权登记流程。《实施细则》结合市场需求,提出数据产品登记确权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有偿、安全高效、促进流通、公开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

“未来,海南省将依据确权登记、配套管理办法,聚焦航天航空、气象服务、医疗保障、金融综合、建筑服务五大领域,优选一批产品开展数据产品确权登记和凭证颁发等工作。”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董学耕说。

此外,董学耕表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还将起草《数据产品估值管理办法》,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引入专业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化、收益法、成本法对数据产品进行估值;在此基础上,鼓励相关部门基于数据产品确权登记证书开展数据产品资产化、资本化应用,共同推动在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产品质押融资、数据跨境流通等方面的应用,强化数据产品所有权产权保护。(陈文杰)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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