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全面推行田长制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行田长制。
《意见》明确。2023年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2024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务实管用、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田长制制度体系,全省耕地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严守耕地红线,确保数量不减少。强化规划管控作用,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按位置逐级分解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每块耕地上图入库,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人和保护责任。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等措施,科学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同时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坚持用养结合,确保质量不降低。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行动,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不断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制定轮作休耕实施方案,加强轮作休耕管理,实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完善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更新。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制止耕地“非农化”,坚持农地农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占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防止耕地“非粮化”。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进出平衡”。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推进“非粮化”耕地恢复。
强化源头防控,建立快捷高效的违法占用耕地发现和查处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智能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等手段,结合实地巡查,构建“空地”一体化全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体系,拓宽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违法占用耕地发现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改进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受理、制止、报告、查处流程和办法,完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级政府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厘清职能边界,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