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5条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刘颖报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云南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将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升级、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实施25条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意见》提出畅通市场准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强化社会信用激励约束、完善市场化重整和退出机制等5条意见,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行政审批“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探索推进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深化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等措施,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切实打造更优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参与重大战略、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融资支持、强化人才支持和用工保障、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等意见,明确将对符合条件的带农增收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制定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等项目清单,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深化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实施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急需紧缺人才公共服务保障等。
为加强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意见》提出积极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和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诉权、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强化民营企业家培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实施“云南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根促长”素质提升工程,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情况评估,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为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升级,《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等意见,明确制定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培育清单,健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积极推进“民企入滇”,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深入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此外,云南省还将推动州(市)开展“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探索优化针对优秀民营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增强政策实效。
责任编辑:吕娅丹